联系我们

地址: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 学生发展中心105

办公电话:0931-7971054

预约电话:0931-7971346

咨询介绍
当前位置:首页  咨询预约  咨询介绍

《精神卫生法》中关于心理咨询的规定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处于职业发展特定时期或者在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并可以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对幼儿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

 

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可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事件,学校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援助。

 

教师应当学习和了解相关的精神卫生知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正确引导、激励学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重视教师心理健康。

 

学校和教师应当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沟通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第二十三条  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职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

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心理咨询人员应当遵守接受咨询人员的隐私,并为其保守秘密。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句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一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一)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的。

(二)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活动的。

(三)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的。

(四)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的。

 

心理咨询人员、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活动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