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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甄选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师党发[2010]40号)和《中共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西师发[2010]3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相互关怀与支持的意识,加强大学生自助与助人的能力,深化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广度和力度,现面向2018级新生各班级进行心理委员甄选工作。

一、班级心理委员甄选具体要求

1、各班选拔1名班级心理委员;

2、热爱心理学知识,热心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敬业奉献精神与服务意识;

3、热爱同学,在学生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习成绩良好,保证其学有余力担当此任;

5、心理行为要符合年龄特征;

6、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

7、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保持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8、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为人乐观开朗,能够做到悦纳自己、善待他人;  

9、能够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10、班级心理委员一经担任原则上不得更换,需协助负责本院心理工作的老师开展本班4年的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班级心理委员培训要求

班级心理委员一经选拔通过,需接受统一的专业培训,具体要求为:

1、参加班级心理委员日常培训、督导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2、结业考试不合格的班级心理委员,仍然负责本班学生心理工作,但必须跟随下一届班级心理委员参加考试,直至达到结业标准,通过结业考试后,补发结业证书;

3、由本人负责记录和管理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记录本,定期在学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中心对各学院学生心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4、于每年“5·25-我爱我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期间,根据各学院日常心理工作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并对其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甄选本院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积极组织参加班级心理委员日常培训,日常培训两次无故不到者按培训不合格处理,因事请假者需向心理中心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班级心理委员上报须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统计表》,于924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62716945@qq.com

 

另:请各学院同时上报1名心理部负责人,负责管理本院全体班级心理委员。如需换届,请及时调整。

 

附件1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统计表

附件2:心理部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2018914

 

附件1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统计表

序号

姓名

学号

性别

学院

班级

联系方式

QQ

1








2








 

附件2心理部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序号

姓名

学号

性别

学院

班级

联系方式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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